各有關單位:
《關于加強“財政政策+金融工具”支持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已經區委區政府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廈門市同安區財政局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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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加強“財政政策+金融工具”支持經濟
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著力穩就業、穩企業、穩市場、穩預期,以高質量發展的確定性應對外部環境急劇變化的不確定性,升級優化區級“財政政策+金融工具”,結合我區實際,制定以下措施。
一、優化“同研”基金運作。區財政增資2000萬元,將“同研”基金規模擴大至30億元。調整貼息方式,對企業融資貼息力度固定為200BP,將降息政策紅利讓渡給企業,進一步降低企業融資成本。(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科技和工信商務局、各銀行機構)
二、深化“同信”基金運作。區財政增資1000萬元,將“同信”基金規模擴大至30億元。對企業增信融資額度提高至單戶1000萬元,繼續免收一年增信服務費。(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科技和工信商務局、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區委宣傳部、區文旅局)
三、新設“同鏈”基金。區財政與銀行、信托機構合作設立“同鏈”基金,基金首期規模10億元。區財政出資1500萬元,用于融資貼息、風險補償及管理運作費用支出等,“同鏈”基金對轄區內供應鏈核心企業、協作企業分別提供最高2000萬元和 1000 萬元的融資及增信支持,融資貼息力度為每年150BP,增信服務費收取標準為融資規模的0.5%,第一年減半收取。其中,核心企業為:列入本年度廈門市重點工業企業名單的工業企業,年度銷售額在5億元至10億元的批發企業,年度零售額達0.5億元至1億元的零售業企業;協作企業為:上述核心企業或中國500強(以中國企業家協會、全國工商聯2024年榜單為準)、世界500強(《財富》榜單)的直接供貨商。(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科技和工信商務局、各銀行機構)
四、新設“同?!被?。區財政出資 500 萬元,用于保費補貼及管理運作費用支出,與信托、保險機構合作設立“同?!被?,基金首期規模10億元?!巴!被馂檩爡^內實際使用市、區“財政+金融”政策工具的企業統一購買科創保險,為企業免費提供在科技成果轉化過程的人工費用、直接材料費用等損失的賠付保障,單家企業保額上限50萬元/年。
對轄區內購買“廈研?!钡钠髽I,在市級補貼50%保費的基礎上,給予2025年保費再補貼20%的支持,鼓勵企業充分用好保險杠桿,抵御研發風險。(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科技和工信商務局)
五、新設“同創”基金。實施“撥改投”試點,每年從全區“科技三項”經費中計提20%出資作為“同創”基金,通過向招商并購母基金、國企直投基金(蘇頌基金)注資等渠道,投資轄區內的優質中小科創企業。鼓勵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不以單項目、單一年度盈虧為考核依據,對投資我區企業的基金,容虧率(按整只基金實際投資損失占累計投資規模計算)最高不超過30%。(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科技和工信商務局、銅魚創投有限公司)
六、支持發行科創債。支持轄區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科技創新債券,募集資金用于科技創新領域的產品設計、研發投入、項目建設、運營、股權投資、并購等。對轄區企業首次獲得AA(含)以上主體信用評級的,前三年內的評級費用給予工作費用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新增發行的科技創新債券在期限內予以貼息50BP。(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科技和工信商務局、工業園區管委會、國控集團)
七、打造廈門科學城數字投行平臺。為廈門科學城入駐企業(含I號孵化器及“三谷”入駐企業)、區產投基金投資企業、轄區上市后備企業進行數字畫像。聯合證券交易所、金融機構和股權投資機構,根據企業畫像分層次提供金融和資本市場服務,提升廈門科學城在科技創新和金融領域的知名度與影響力。(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科技和工信商務局)
八、設立資本市場服務同安基地。引進各證券交易所廈門基地及廈門兩岸股權交易中心專業力量,定期提供資本市場免費培訓、改制輔導、投融資對接、交易所資源對接、新三板“綠色通道”等服務;對優質上市后備企業,優先推薦報名證券交易所董秘班等培訓;依據國家相關規定對股改、IPO輔導備案的企業,分別發放最高50萬元的服務券,用于支付其與證券公司、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機構簽訂的對接資本市場相關服務費用,最高可抵扣服務費用的50%。同時,聯合多部門多維度嚴厲打擊“黑中介”、不良自媒體,維護資本市場秩序,規范企業上市服務。(責任單位:區委網信辦、區財政局、工業園區管委會、各鎮街)
九、設立融資協調服務平臺。深化中小企業融資機制,設立金融糾紛調解同安“楓橋驛站”。引進廈門地方金融糾紛調解中心專業力量,為企業提供與金融機構的風險事務協商、糾紛調解及合規事務咨詢等公益服務,形成維護轄區信貸融資穩定環境的多方合力。(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發改局、工業園區管委會、各鎮街)
十、強化政策集成聯動。匯總全區經各相關主管部門認定的重點企業,形成一份企業“白名單”,直接納入上述“財政政策+金融工具”扶持范圍,享受相關政策服務。
本措施涉及獎勵補助資金,從年度預算安排的科技三項經費、工業商貿服務企業扶持資金及有關上級財力補助中統籌安排。本措施涉及政策與轄區其他政策同類條款,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符合市級政策的,應優先申請市級獎勵補助;如與其他已出臺政策條款不一致的,以本政策為準。(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科技和工信商務局)
本措施從2025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三年,由區財政局負責解釋。
- 文字解讀:《關于加強“財政政策+金融工具” 支持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讀2025-08-08
- 圖解:《關于加強“財政政策+金融工具”支持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2025-08-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