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XM05100-15-01-2025-201
- 備注/文號:廈同征地安置公告〔2025〕50號
- 發布機構:廈門市同安區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05
廈同征地安置公告〔2025〕50號
為實施廈門市同安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若干規定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經組織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土地現狀調查,現就廈門市同安區西湖片區城市更新項目-毓秀幼兒園配套道路工程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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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用字第350212202300002號)、《廈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準予規劃許可變更決定書》(編號:廈資源規劃同選址準更〔2025〕第013號)以及《土地勘測定界技術報告書》(編號:5010120251326)等文件,確定廈門市同安區西湖片區城市更新項目-毓秀幼兒園配套道路工程土地征收范圍位于同安區祥和街道陽翟社區,具體位置詳見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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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征收土地用于廈門市同安區西湖片區城市更新項目-毓秀幼兒園配套道路工程項目,為政府組織實施的交通運輸用地建設需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符合公共利益情形。
?。ㄈ┩恋噩F狀
本項目需征收土地面積0.0028公頃,其中祥和街道陽翟社區草地(其他草地)0.0023公頃、城鎮村及工礦用地0.0005公頃。本項目需征收住宅房屋約0棟,涉及住宅合法產權面積約0平方米,住宅無合法產權面積約0平方米;征收非住宅房屋約0棟,涉及非住宅合法產權面積約0平方米,非住宅無合法產權面積約0平方米。
本項目擬征收祥和街道陽翟社區0.0028公頃土地均未承包到戶,土地使用權人為陽翟社區居民委員會,由陽翟社區居民委員會管理經營。
本項目不需安置農業人口。
(四)補償標準、社會保障
1.征地包干標準
根據我市《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廈府〔2023〕156號)、《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補充通知》(廈府〔2023〕167號)和《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被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補償標準的通知》(廈府〔2023〕251號)、《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征地補償標準的通知》(廈府規〔2023〕5號)執行。
2.社會保障
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二、公告期限:自2025年12月5日起三十日。
三、異議反饋
擬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居)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如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見,應當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本府提出異議或提起聽證申請,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聽證。
四、簽約期限:自2025年12月5日起1個月。
五、禁止事項
自本項目征收土地預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在征收范圍內實施下列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搶栽、搶種、搶建;改變房屋結構和用途、裝修及增加附屬設施;房屋產權轉移、分割、析產;商事登記、稅務登記;遷入戶口、分戶等。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
六、補償登記
本項目土地征收所涉及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在本公告規定的簽約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前往廈門市同安區人民政府祥和街道辦事處(地址:廈門市同安區祥和一里20號)辦理補償登記。
七、簽訂協議
本項目所涉及的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在本公告規定的簽約期限內就土地征收與廈門市同安區人民政府祥和街道辦事處簽訂征地補償協議。逾期未簽約的,土地征收經批準后,將由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依法報請本府作出征地補償安置決定。
原已簽訂的協議繼續有效。
八、經辦機構
(一)負責組織單位
廈門市同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聯系人:林女士,聯系電話:0592-7036690。
?。ǘ┚唧w實施單位
廈門市同安區人民政府祥和街道辦事處
聯系人:汪先生,聯系電話:0592-7775399。
特此公告。
附件:1.廈門市同安區西湖片區城市更新項目-毓秀幼兒園配套道路工程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
2.廈門市同安區西湖片區城市更新項目-毓秀幼兒園配套道路工程征收范圍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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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同安區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5日
附件1
廈門市同安區西湖片區城市更新項目-毓秀幼兒園配套道路工程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
因廈門市同安區西湖片區城市更新項目-毓秀幼兒園配套道路工程建設需要,根據《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若干規定的通知》(廈府辦規〔2021〕15號)、《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優化住宅房屋征收房票補償安置政策的通知》(廈府辦規〔2025〕4號)等有關規定,結合同安區區域范圍內各地塊項目的實施方案及本項目的具體情況,特制定如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
一、土地征收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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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市《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廈府〔2023〕156號)、《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補充通知》(廈府〔2023〕167號)、《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被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補償標準的通知》(廈府〔2023〕251號)、《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征地補償標準的通知》(廈府規〔2023〕5號)執行。
(二)集體建設用地補償標準
村鎮企業用地補償標準按《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征收集體土地村鎮企業用地補償標準的通知》(廈府〔2007〕347號)等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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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福建省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省政府令第177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四)其它
涉及文物保護事宜按《廈門市文化和旅游局 廈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在征地拆遷和項目建設中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通知》(廈文旅〔2019〕194號)辦理。
二、集體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補償
(一)征收補償安置實施有關規定
1.合法產權認定
被征收住宅房屋的用途、面積應當以土地房屋權屬證書的記載為準;權屬未登記的住宅房屋符合參照合法產權房屋認定條件的按照《廈門市集體土地征收項目范圍內權屬未登記住宅房屋調查認定辦法》(廈資源規劃規〔2021〕10號)中的有關規定進行認定。
2.應安置人口認定
應安置人口認定應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和尊重歷史、實事求是的原則,新增應安置人口認定截止時點為項目征收土地預公告發布之日起兩年。具體實施辦法按照《廈門市集體土地征收住宅房屋應安置人口認定辦法》(廈資源規劃規〔2021〕9號)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3.人均合法產權面積
人均合法產權面積以被征收住宅房屋的所有權人在征收范圍內屬于應安置人口的家庭成員為計算依據。屬于一戶多宅的,已批合法產權面積合并計算;屬于多戶一宅的,其人口合并計算。具體合并計算辦法按照《廈門市集體土地征收住宅房屋人均合法產權面積合并計算辦法》(廈資源規劃規〔2021〕12號)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4.補償方式與過渡方式
被征收人可自主選擇產權調換或貨幣補償(現金補償、房票補償)方式,屬于人均合法產權面積不足50平方米的部分,不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中的現金補償方式。選擇部分實行貨幣補償(現金補償、房票補償)、部分實行產權調換的,貨幣補償面積不得超過被征收住宅合法產權面積(或應安置面積)減去安置房面積的余額。
過渡方式:自行過渡
5.房票補償規則
本項目不適用房票補償。
?。ǘ┚哂泻戏ㄅㄊ掷m住宅房屋征收補償安置、補助、獎勵辦法
1.產權調換補償方式
?。?)房屋主體補償
?、俨鹨谎a一、不補差價。征收有合法批建手續的房屋,以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計算,不區分被征收房屋與安置房結構、成新差異。被征收房屋與安置房的等面積部分,不補差價。
②被征收人的房屋在其行政村內是唯一住房,且人均合法批建面積小于50平方米,按人均50平方米給予安置。對人均不足50平方米,在2002年12月1日前已建成無合法批建手續房屋的,按人均50平方米認定產權予以補償安置;未建部分(含已批未建)或者2002年12月1日以后建成無合法批建的部分,按該類區磚混結構住宅重置價繳款后給予安置。
?、郾徽魇辗课莺戏ㄅ娣e大于人均50平方米的,按被征收房屋實際合法建筑面積等面積調換安置。
?、鼙徽魇杖怂x取的安置房總面積按超出被征收住宅合法建筑面積最小的原則控制。超面積安置的,超面積部分按產權調換標準房屋市場評估價計算。
⑤樓層調節價:按規定應繳交樓層調節價。
?、薨仓梅吭矗航洺醪秸{查,本項目不涉及住宅房屋征收,故暫無安置房源。
?。?)裝修補償費
①允許被征收人選擇以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積按每平方米280元包干補償或選擇評估補償。選擇評估補償不論評估結果高低,一律按評估補償結果補償。無合法手續的房屋及人均合法產權面積不足50平方米部分,不給予裝修補償。
②用于產權調換的安置房未進行初裝修的,在安置房交房時,以安置房面積按300元/平方米給予裝修補償。
?。?)搬遷補助費
期房產權調換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每平方米7元給予3次搬遷補助;實行現房產權調換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每平方米7元給予2次搬遷補助。
?。?)過渡臨時安置費
按照《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住宅房屋征收過渡期限及臨時安置費標準的意見》(廈府規〔2024〕1號)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一次性搬遷獎勵
被征收人在簽約期限內簽訂征收補償安置協議,在協議約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并將被征收房屋及附屬物完整交付征收實施單位拆除的,按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積結合區位房屋補償價的10%(即130元/平方米)給予一次性搬遷獎勵,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
?。?)房屋所有權證獎勵
持有《廈門市農村房屋所有權證》或《福建省廈門市鄉村房產契證》的,給予5000元/戶獎勵。
2.貨幣補償方式(現金補償、房票補償)
?。?)房屋主體補償
按被征收房屋的合法產權建筑面積結合產權調換標準房屋市場評估價(不含樓層調節價)給予補償。
?。?)裝修補償費
允許被征收人選擇以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積按每平方米280元包干補償或選擇評估補償。選擇評估補償不論評估結果高低,一律按評估補償結果補償。無合法手續的房屋及人均合法產權面積不足50平方米部分,不給予裝修補償。
(3)搬遷補助費
以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為基數,按每平方米7元給予2次搬遷補助。
?。?)過渡臨時安置補助費
臨時安置費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15元,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應以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積為基數,向被征收人一次性支付6個月(含3個月裝修期)的臨時安置費。
?。?)一次性搬遷、按期簽約、按期搬遷獎勵
?、僖淮涡园徇w獎勵
被征收人在簽約期限內簽訂征收補償安置協議,在協議約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并將被征收房屋及附屬物完整交付征收實施單位拆除的,以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積為基數,按區位房屋補償價的10%(即130元/平方米)給予一次性搬遷獎勵,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
?、诎雌诤灱s獎勵、按期搬遷獎勵
根據《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優化住宅房屋征收貨幣補償獎勵的通知》(廈府規〔2025〕6號)的規定,征收集體土地上具有合法建筑面積的住宅房屋選擇貨幣補償方式的,可根據實際情況按產權調換標準房屋市場評估價結合合法建筑面積給予10%按期簽約獎勵和10%按期搬遷獎勵。
?。?)房屋所有權證獎勵
持有《廈門市農村房屋所有權證》或《福建省廈門市鄉村房產契證》的,給予5000元/戶獎勵。
(三)無合法批建手續房屋自行搬遷補助、獎勵
征收無合法批建手續的房屋,不予補償。但對2002年12月1日之前建成的無合法批建手續的房屋,凡被征收人在規定的搬遷期限內自行搬遷的,可根據以下情況適當給予補助、獎勵,以下補助、獎勵標準為上限。
1.人均合法批建的住宅面積小于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的,在給予人均50平方米補償安置的基礎上,被征收人無合法批建手續部分,按人均30平方米給予補助。其已建的住宅:框架結構按每平方米280元(含裝修)給予補助,磚混結構按每平方米240元(含裝修)給予補助,其他結構按每平方米200元給予補助;未建部分按每平方米170元給予獎勵。
2.人均合法批建的住宅面積大于50平方米小于80平方米的,其無合法批建手續部分,按人均80平方米扣除合法批建面積的剩余部分面積給予補助。被征收人已建的住宅:框架結構按每平方米280元(含裝修)給予補助,磚混結構按每平方米240元(含裝修)給予補助,其他結構按每平方米200元給予補助;未建部分按每平方米170元給予獎勵。
3.人均合法批建的住宅建筑面積大于80平方米的(含80平方米),被征收人無合法批建手續的房屋不予補助,沒有違建也不予獎勵。
4.對于2002年12月1日之后建造的無合法批建手續的住宅,一律依法予以拆除,不給予任何補助,并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三、集體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補償
?。ㄒ唬┱魇昭a償實施有關規定
1.合法產權認定
被征收非住宅房屋的用途、面積以下列合法用地手續和房屋建設批建手續的記載為準:
?。?)土地房屋權證;
?。?)市土地管理部門核發的《廈門市鄉村企事業用地許可證》;
?。?)市土地管理部門(含原同安縣政府)核發的鄉鎮企業用地批文、紅線圖及規劃管理部門核發的建設許可證。
2.補償方式與過渡方式
因城市規劃調整無法對被征收企業經營性用房實行產權調換,采用貨幣補償(現金補償)方式。
過渡方式:自行過渡
?。ǘ┚哂泻戏ㄅㄊ掷m非住宅房屋征收補償、補助、獎勵辦法
1.房屋主體補償
具有合法用地手續和房屋建設批建手續的集體土地上非住宅房屋,按照市場評估價給予補償。
合法用地手續和房屋建設批建手續未注明建筑面積的,按容積率不高于1的實際建筑面積計算;容積率超過1的部分,框架結構房屋按每平方米120元、磚混結構房屋按每平方米90元、其他結構房屋按每平方米70元給予搬遷補助(以上含裝修補助)。
2.裝修補償費
允許被征收人選擇按可認定產權建筑面積給予每平方米150元包干補償或選擇評估補償,選擇評估補償不論評估結果高低,一律按評估補償結果補償。無合法批建手續的房屋不給予裝修補償。
3.搬遷補助費
征收非住宅房屋,根據下列房屋用途給予搬遷補助:
?。?)房屋產權用途為辦公、工廠、倉庫等,被征收人可以選擇按照每平方米7元給予二次包干搬遷補助或選擇評估,選擇評估的由具有資產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房屋產權用途為商業,結合被征收房屋產權面積按每平方米20元給予二次搬遷補助。
4.停產停業損失和職工工資補償
征收符合《福建省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辦法》規定條件的非住宅用房,應當給予停產停業損失補償和職工工資補償。停產停業損失補償和職工工資補償期限按六個月計算。被征收人與承租人(實際經營者)對停產停業損失補償及職工工資補償分配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1)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標準,根據生產經營者近三年的年平均凈利潤確定;生產經營期限不足三年的,以實際生產經營期限的年平均凈利潤確定。凈利潤根據稅務部門出具的稅后利潤額證明材料確定;稅務部門無法出具證明的,根據具備相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企業年度審計報告確定。
(2)停產停業的職工工資補償標準,根據征收土地預公告發布當年的上年度廈門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結合經營者在社會保障經辦機構繳納社保記錄的職工平均人數確定。職工平均人數按下列辦法計算:
a.征收土地預公告發布時,上年度滿一個自然年度的,按上年度在社會保障經辦機構繳納社保記錄的月平均人數計算;
b.營業執照注冊登記(指注冊登記地在被征收范圍內)之月至征收土地預公告發布當月,期間未滿一個自然年度的,按房屋征收公告發布當月往前推算12個月在社會保障經辦機構繳納社保記錄的月平均人數計算,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在社會保障經辦機構繳納社保記錄的月份計算。
5.一次性搬遷獎勵
被征收人在簽約期限內簽訂征收補償安置協議,在協議約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并將被征收房屋及附屬物完整交付征收實施單位拆除的,以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積為基數,按區位房屋補償價的10%(即130元/平方米)給予一次性搬遷獎勵,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
?。ㄈo合法批建手續非住宅房屋補助、獎勵
無合法批建手續的非住宅房屋,不予補償。但在2002年12月1日前有以下手續,并已建造的,在規定搬遷期限內自行搬遷的,可按下列標準給予搬遷補助:
1.經區人民政府(包括區建設、土地、規劃、計統、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或經區村鎮企業土地房屋清理與確權領導小組審核同意的,或持有規劃管理部門及土地管理部門簽署意見并蓋章的《廈門市鄉鎮企業建筑物補辦手續工作表》的,容積率不高于1的框架結構房屋按每平方米420元、磚混結構房屋按每平方米360元、其他結構房屋按每平方米200元給予搬遷補助(含裝修補助);
2.其他非住宅房屋,凡能提供房屋租賃或企業納稅證明的,容積率不高于1的框架結構房屋按每平方米120元、磚混結構房屋按每平方米90元、其他結構房屋按每平方米70元給予搬遷補助(以上含裝修補助)。
四、評估事宜
按照《廈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廈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強對房屋征收評估工作管理的意見的通知》(廈資源規劃規〔2022〕2號)執行。
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評估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復核結果之日起10日內,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五、本補償方案未涉及的問題,按我市現行征收的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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