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土地房屋征收協調領導小組
關于廈門市整村搬遷項目啟動決策程序的通知
廈征協 ( 2021 ) 2 號
各區人民政府、各市級新城片區指揮部、市直各相關部門: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整村搬遷項目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有效推進征收工作順利開展,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就我市整村搬遷項目啟動決策程序通 知如下:
一、新啟動整村搬遷項目前期決策程序
(一)新啟動的整村搬遷項目包含以下兩類:
1. 已納入市重大片區三年行動規劃(2019-2021年),而未啟動土地征收補償工作的整村搬遷項目。
2. 未納入市重大片區三年行動規劃(2019-2021年),但符合新一輪國土空間規劃實施三年行動計劃(2022-2024年),且確需開展土地征收補償工作的整村搬遷項目。
(二)整村搬遷項目基本啟動要素
各區人民政府啟動新的整村搬遷項目前,應針對擬啟動項目書面明確 以下五方面內容:
1. 項目必要性論證分析報告。
2. 項目是否符合廈門市村莊空間布局規劃(2018-2035年)、產業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實施三年行動計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等空間規劃和計劃要求。
3. 項目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關于公共利益的規定。
4. 項目已編制的土地房屋征收初步方案(需具備基本征收面積、戶數、人口等數據)和建設初步方案(需具備基本建設內容、規模、進度計劃等數據),方案模板另行印發。
5. 項目資金來源和籌集方式(需明確財政投資、銀行融資或社會資本)。
(三)取得初步評審意見
擬新啟動整村搬遷項目具備上述五方面書面材料后,各區人民政府可書面提交市征收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市征收協調辦組織市發改、財政、建設等部門開展評審,并出具初步評審意見。
(四)報請市級決策研究明確
經評審具備整村搬遷項目啟動基本條件,屬于未納入市重大片區三年行動規劃(2019-2021年)的,由各區人民政府報請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并隨文附送基本啟動要素和初步評審意見材料;屬于已納入市重大片區三年行動規劃(2019-2021年)的, 由市征收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書面報請市征收協調領導小組研究明確是否同意項目進入啟動程序。
(五)其他要求
市級新城片區指揮部擬決定啟動整村搬遷項目的,應聯合轄區人民政府按照上述程序提請研究。
二、市征收協調辦牽頭會同市重大片區辦、各區人民政府和各市級新城片區指揮部梳理形成新一輪國土空間規劃實施三年行動計劃(2022-2024年),以供各區對照啟動整村搬遷項目。
三、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廈門市土地房屋征收協調領導小組
2021 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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