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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土地征收管理,規范土地征收行為,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規章有關規定,我局研究制定了《廈門市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暫行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廈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辦公室 2020年2月28日印發
廈門市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暫行規定
為加強我市土地征收管理,規范土地征收行為,保障經濟和社會發展用地需要,維護被征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國土資源聽證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22號)等法律、規章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暫行規定。
一、征地報批前程序
?。ㄒ唬┩恋卣魇諉庸?、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1.土地征收范圍確定。建設項目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情形,確需征收集體土地的,區人民政府可根據控制性詳細規劃或者建設項目前期工作計劃(或項目建議書或前期工作函)、建設項目預審和選址意見等文件確定土地征收范圍;屬于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用地的,可根據規劃意見函確定土地征收范圍。區人民政府應對擬土地征收項目是否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公共利益做出說明。
2.發布土地征收啟動公告。征收范圍確定后,區人民政府應當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鎮(街)和村(居)、村(居)民小組范圍內張貼以及區政府門戶網站發布土地征收啟動公告,公告期限不少于5個工作日。土地征收啟動公告內容應包括征收范圍、征收目的、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的安排等。發布土地征收啟動公告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土地征收范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安置。
3.土地現狀調查。擬征收集體土地的,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市測繪部門出具的預勘測定界資料對擬征收范圍內的土地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著物歸屬、種類、數量等現狀進行調查、清點、測繪。
擬征收集體土地上房屋的,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對擬征收范圍內的土地面積、房屋面積、權屬狀況、人口戶數等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并測繪,被征收人及相關部門應當配合。
區人民政府應當委托有不動產測繪資質的測繪單位出具《土地房屋現狀調查測繪成果》(含范圍CAD坐標)。市測繪部門根據區人民政府組織完成的《土地房屋現狀調查測繪成果》,結合土地利用現狀數據庫正式出具對應的勘測定界報告書。
4.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區人民政府應當確定相關部門或委托專門機構,通過論證的方式,對社會穩定性風險進行預測和評估,并出具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區人民政府應對風險評估等級進行確認,明確風險防控與化解措施。
?。ǘ┌l布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區人民政府應當依據社會穩定性風險評估結果,結合土地現狀調查情況,組織資源規劃、財政、人社、建設和農業農村等有關部門編制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包括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社會保障、申請聽證、簽約期限、評估時點、禁止事項等內容。
區人民政府發布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公告,須具備以下材料:
1.建設項目建議書或前期工作函、建設項目預審和選址意見書;屬于成片開發的,提供項目片區范圍附圖;
2.勘測定界報告書;
3.征收補償安置方案;
4.資金證明文件;
5.具備可辦理土地房屋權屬證書條件的安置用房(現房或期房)或具備基本生活設施、質量合格的周轉用房證明。
區人民政府應當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鎮(街)和村(居)、村(居)民小組張貼、拍照,以及區政府門戶網站和廈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征收信息專欄發布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征求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居)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公告期限不少于30日。征求意見情況和根據意見修改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的情況,應當及時予以公布。公告期結束后,應取得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回執函。
?。ㄈ┙M織聽證
征收范圍內多數(過半)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
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要求聽證的,應當在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期滿前向區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聽證,放棄聽證的,應當書面記載。
聽證書面申請應包括以下內容:
1.申請人姓名、地址;
2.申請人所有的土地及房屋位于擬征收范圍內的書面證明材料(被征收房屋權屬證明文件、土地租賃合同等);
3.申請聽證的具體事項;
4.申請聽證的依據、理由。
區人民政府在收到聽證書面申請后,應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在收到書面申請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補齊。對符合聽證條件的,區人民政府應當在聽證會確定召開之日的7個工作日之前向申請人送達《聽證通知書》。
區人民政府對聽證中提出的問題應予以協調,出具協調意見,并根據聽證會情況依法修改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
?。ㄋ模┺k理補償登記
土地房屋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公告規定的簽約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土地房屋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未如期辦理土地征收補償登記手續的,區人民政府應當書面通知或者張貼公告告知。
?。ㄎ澹┖炗喲a償安置協議
區人民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與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土地承包權人、宅基地使用權人或房屋所有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
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區人民政府應當在申請土地征收時如實說明情況,詳細說明緣由及將采取何種措施保障其合法權益。(一般項目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總數在100戶以下的,未簽協議數不得超過10%;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總數在100戶以上的,未簽協議數不得超過5%;或者,未簽協議土地及房屋占地面積不得超過土地征收總面積的10%。省市重大重點項目未簽協議戶數或面積占比不得超過20%、國家項目不得超過30%。)
二、征地報批程序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區人民政府應當及時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請土地征收,并準備以下材料:
1.書面申請報告;
2.土地征收啟動公告;
3.現狀調查情況報告及調查表;
4.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
5.征收補償安置方案;
6.土地勘測定界報告書及附圖;
7.建設用地預審和選址意見書(或規劃意見函);
8.征收補償安置方案聽證情況書面材料;
9.社保落實情況憑證;
10.項目征收補償安置協議簽訂情況(含個別土地征收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未能簽訂征收補償安置協議的書面情況說明)。
土地征收的申請由項目所在地的資源規劃分局負責受理和初審,報市資源規劃局審核后,由市資源規劃局擬定土地征收審查意見,報市人民政府。根據批準權限,市人民政府有權批準的土地征收由市政府批準,超過批準權限的,由市人民政府上報省人民政府或國務院批準。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同步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三、征地批后實施程序
經依法批準的土地征收項目,除涉及國家保密規定等特殊情況外,區人民政府應及時發布土地征收公告,并在被征收土地所在的鎮(街)和村(居)、村(居)民小組范圍內張貼,以及區政府門戶網站和廈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征收信息專欄公布。
土地征收公告內容應包括:土地征收批準文件、爭議解決方式、救濟途徑等相關事宜。
四、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兩年,《廈門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關于印發<廈門市征地工作程序>的通知》(廈國土房[2005]16號)同時廢止。本規定施行前已批準的土地征收項目,仍按市政府原有關規定執行。
廈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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