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制定普惠托育服務價格計劃的通知
| 索引號: | XM05102-02-04-2024-001 | 發布機構: | 廈門市同安區發展和改革局 |
| 發文日期: | 2024-01-09 | 備注/文號: | 同發綜〔2024〕3號 |
| 內容概述: | 關于制定普惠托育服務價格計劃的通知 | ||
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國家發展改革委2017年第7號令)、《福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總工會關于加快推進普惠托育服務工作的通知》(閩衛人口〔2023〕101號)的通知精神,經研究,現將制定價格計劃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計劃制定價格的項目
計劃制定普惠托育服務價格。
二、項目列入年度計劃的理由
根據《福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總工會關于加快推進普惠托育服務工作的通知》(閩衛人口〔2023〕101號)的規定,規范普惠托育機構收費,按規定制定公辦(或普惠)托育服務價格。
三、責任分工
區發改局負責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成本監審。區衛健局負責協調提供公辦(或普惠)托育機構的樣本,成本監審(調查)單位必須依法及時如實提供所需監審(調查)資料。區財政局提供開展普惠托育服務財政補貼情況資料。區教育局、區衛健局按規定配合開展成本監審和制定價格的有關工作。
特此通知。
廈門市同安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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