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訂背景
為了加強煙花爆竹管理,保障公民人身健康和安全,維護市容環境和公共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同安區實際,對現行《廈門市同安區人民政府關于在部分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廈同政規〔2020〕2號)進行了修訂,形成了《廈門市同安區人民政府關于在部分區域禁止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二、目標任務
通過《廈門市同安區人民政府關于在部分區域禁止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推動我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防止火災和爆炸事故發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人身、財產的安全。
三、制定依據
制定本《通告》的依據為《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廈門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具體條款:
1、《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燃放煙花爆竹,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確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和種類。
2、《廈門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第四條:思明區、開元區、鼓浪嶼區和湖里區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地區。其他行政區域內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地區,由區人民政府劃定并公告。
四、范圍期限
本《通告》適用于同安區轄區內,于2024年10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五、修訂情況
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廈門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2023年11月23日,同安公安分局受領任務后,結合同安區實際,起草了《廈門市同安區人民政府關于在部分區域禁限放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見稿)》。并于1月31日至2月9日發文征求各鎮街、宣傳部、統戰部、工信局、農業農村局、應急管理局、市政園林局、同安生態環境分局、區市場監管局、消防大隊等相關單位的意見建議(共收集2條意見,采納1條);4月23日聯合相關鎮街進行現場走訪;6月17日至在7月20日區政府網站掛文公開征求公眾的意見建議(未收到意見建議);7月22日,區司法局出具審查意見,8月1日區政府辦公室出具審查意見。該文件通過合法性審核,最后形成《廈門市同安區人民政府關于在部分區域禁止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六、新舊對比
新《通告》在原《廈門市同安區人民政府關于在部分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廈同政規〔2020〕2號)的基礎上,結合我區實際,主要作了以下修改:
?。ㄒ唬┬隆锻ǜ妗窋U大了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寶龍商業中心、寶龍旭輝城地塊和城東工業區部分區域。具體范圍為:1.環城南路以南、碧溪路以東、石潯路以西、下溪頭二路以北的區域;2.洪塘路以北、榕源路以西、思振路以南、榕碧路以東的城東工業區區域。
?。ǘ┬隆锻ǜ妗沸略隽讼拗迫挤艧熁ū竦膮^域:西柯街道的濱海社區、東海社區,美林街道的金海社區。具體范圍為:1.西柯街道濱海社區:濱海公寓19棟東面埭頭溪溪床沿岸硬化平臺、美溪北路橋下南側硬化平臺;2.西柯街道東海社區:彩虹跑道東側沿海觀景步道(丙州橋南側、地鐵4號線北側);3.美林街道金海社區:彩虹跑道東側沙灘,及1號、2號丁壩區域、潮汐公園階梯廣場區域。
?。ㄈ┬隆锻ǜ妗穼⒃锻ǜ妗贰坝蓮B門市同安區應急管理局負責解釋”修改為“由廈門市公安局同安分局負責解釋”。
七、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聯系人:同安公安分局 聯系電話:0592-7366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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