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廈門市同安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加快推進企業上市若干意見的通知》(廈同政規〔2021〕1號)于2021年4月22日出臺,有效期五年。因國家資本市場改革相關政策環境發生變化,結合我區經濟社會發展實際,予以廢止。
二、主要內容
《廈門市同安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加快推進企業上市若干意見的通知》(廈同政規〔2021〕1號)自2024年4月16日予以廢止。
三、注意事項
2024年4月16日之前,相關企業按照《廈門市同安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加快推進企業上市若干意見的通知》(廈同政規〔2021〕1號)達到獎勵條件的,可按照《廈門市同安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加快推進企業上市若干意見的通知》(廈同政規〔2021〕1號)的要求申報獎勵。
四、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同安區財政局(上市辦) 0592-7030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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